北京租房诈骗案始末

今天刚刚去派出所立了案,我想我已经尽可能地去挽回我的单纯和愚蠢造成的重大损失了。但是我不会很快就开心起来的。首先虽然已经立案侦察,但是经济损失不一定能得到弥补。其次,刚来北京就碰上了这种诈骗,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说都是不好的预兆。我对这个城市的信心又减弱了。

在很久以前我就听说过北京租房的乱象,租客们不得不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与黑中介做斗争。有这样先验知识的我就倾向于房东直租。在这之前我就看好 107 间这个网站,因为它声称是没有中介的。事实证明,虽然避免了黑中介,黑房东比黑中介更为坑人。当然,也是我太幼稚所致。

我开始早早地找房子。在去北京之前,我看上了一套上地附近的房子,性价比比较高(3800 元/月)。于是我鼓起勇气,联系了这位房东。房东是一位太太,她本人在石家庄带孩子所以把房子给租出来。“这个房子我放了一个月没有租出去,我就是不想把它租给不靠谱的人,但是从你的声音听起来你是比较可信的。”房东太太如是说到。

然后我们开始谈看房子的事情。我说会在 10 号到北京,房东太太说到:“我会在 11 号下午 3 点的时候与你见面,我 10 号会打电话给你确认一下你是否到了北京,这样我们可以互不耽误对方时间。那么你可以先付一部分定金给我,我就把放在网上的广告撤下来,只和你租。交一千、两千都行。到时候从房租里面扣这笔钱。”然而我当时并没有看到房子的样子,觉得这风险太大,要求房东至少要展示房子的照片。于是房东告诉我在赶集网上的一个地址(为什么突然又变成了赶集网?“我从来都不知道什么 107 间,不过各个网站会互相爬数据。”房东如是说。),我看到了房子的图片,是一个精装修的房子。我很高兴,因为运气似乎太好,第一次就能和房东直租,不像网上传说的黑中介一样各种坑钱。于是我立刻就转给了房东 2000 元人民币。

10 号房东太太按时打了电话确认我已经到了北京。11 号早上,戏剧性的事情开始了。我正在阅读各种防诈骗的文章,房东太太的电话打了过来。我一接电话,是房东太太爱人的。房东先生告诉我,他的工地上发生了事故,原本与我下午的会面被无限期拖后了。“我想你也很着急,这个耽误了你的事情,所以我想这样。我现在派一位司机,把合同和房门钥匙带给你,你把东西搬进去住就行了。”由于我当时的处境,其实我还没那么着急一定要租,但是房东既然那么急,而且他出现了严重的事故,我也就默认了房东的提议。“那么你把你身份证号和姓名发给我,我给你拍下合同用彩信发给你。”于是我就照办了。

这时候我的理性思维发出了警告。为什么要这样呢?房东会拿我身份证号代我签名吗?这绝对是非法的!我开始有一些担忧了。后来,房东发来了合同,合同上只是填写了我的信息并没有签名,我稍微松了一口气。房东发来的东西还有房产证封皮、身份证还有钥匙,表示他把这些东西都放在了信封里面,让司机送给我。但是在仔细查看合同后,我发现合同并没有写明房子在几幢几楼几号。房产证也只是个封皮,里面的内容他没拍。我发短信询问房东,房东并没有回答。后来房东先生又打电话来,我询问他具体地址的事情,他说,“你在收到房产证之后就可以看具体住址了。”

事情的突如其来会引发更多的不确定性。房东会把房产证原件直接寄过来?这有些不正常吧。对于这个房产证,房东先生又叮嘱到:“房产证请你好好保护,到了房子里就帮我锁到保险柜里。”

到了下午,安排的司机给我打了电话,问了我的地址。司机说他还有两位客人要送,因此会半个小时之后到。过一会儿我就收到了房东的电话。房东先生说,你应该把押一付三的钱交了,在这之后他就会打电话让司机过来。这个时候我发现网银证书没带在身边,于是跟房东先生说只能去 ATM 转账了。在这个时候转了剩余的钱。ATM 在播放着“请不要向陌生人转账”云云,我连理都没理直接转了这个钱。出来简直冒着傻气。

又等了好久,司机还是没来。这时候房东先生又来电话了,说司机在路上跟人撞了一下。我听了非常生气。房东先生连忙安慰:“没关系,就是小小地擦碰了一下。”接着,房东话锋一转:“我给你的房产证,是不可以用去做银行抵押贷款的。我的公司老总向我建议我收你一万元的抵押金,等到我这边事情处理完了,我就去银行查你有没有把它去抵押贷款,如果没有我就返还给你抵押金。”我听了心里一沉。把房产证原件寄过来的不是你吗。而且我也没钱做抵押金。好说歹说,我才没交这笔钱。

于是接下来就是等司机到来给我送租房合同和钥匙了。但是等了两个小时都没来。之间我不断地打司机的电话,但是都无人接听。最后我打了房东先生的电话,竟然也无人接听!事情终于有点不妙了。最终在晚上,我发现两个人都手机关机了,我立刻报了警。

在派出所,警察不断地说“你怎么连人都没见到就给人转账了呢?”“你是不是太单纯了啊?”“你连房子地址都不知道?”我真的无言以对。最终终于把这个事情立了案,但是失去的钱却不一定能追回来了。

各位看官看到这里,简直要拍桌子骂我了:你似不似傻啊!更为讽刺的是,在这之前,我完全明白不应该给陌生人转账的道理,而且在读过的租房的文章里面也说过绝对不可以在签合同之前交钱。为什么还是会主动做出这么蠢的事情来呢?从表面上来讲,骗子房东夫妇的组合让我放松了警惕,他们对这场虚构的工地事故的处理进一步让我放松了对各个环节的把关,而且骗子房东持续保持联系造成了他们负责任的假象。而且,骗子房东的巧妙说辞直接把我从“待观察房子”的阶段提升到“已经确定签合同”的阶段,这种手法就框定了我的行为。而且骗子也能从我们的对话中看到我对租房领域涉水不深,而且也是新来北京,为人单纯,更加容易引诱。但是从更深层的分析来看,这与我的个人个性有密切的关系。人们总是会说老实人容易吃亏,什么样的人是“老实人”呢?在我看来,就是那种契约精神强烈的人。这种契约精神在学校是无以替代的优点,但是在社会上极其容易被利用。骗子房东潜在地构造了“他们把房产证和合同交给我,我直接签约租此房子”的契约,我本能地难以抗拒。另外,多年的学校教育总是强调奉献大于索取,强调个人自强而忽视对个人权利维护的教育,导致了我本能地忽略整个事件中各个疑点(比如说在签约之前就付钱)。虽然人们总是说“社会与学校完全是不一样的”,我原来的理解是人与人的关系变得复杂,但是我从未意料到,多年的潜移默化的教育会在行为上的不同体现出来,从而导致了诈骗的发生。

可能还需要辩解的一点是,我陈述这件事情是后验的,也就是我告诉了以上都是诈骗活动。如果这个事情是先验地展示在一个人面前,他/她又会如何应对呢?在平时的安全教育中,警察会告诉我们不要相信陌生人以 XX 为由的转账汇款等诈骗行为,因此“陌生人”会被理解为一种可怕的、没有安全感的存在。但是我先验地判断一个人是否是陌生人,像我描述的看似信任我的骗子房东是否也应该被划归为陌生人呢?亚瑟·韦斯莱曾经说过:如果你没有看清它的脑子藏在什么地方,就永远不要相信自己会思考的东西。

然而从技术上整理整个事情,还是有若干手段判断出这是一场诈骗的。骗子房东和司机的手机号虽然都在网上查不出来有什么异常,但是骗子房东的身份证号我是有的。然而 Hacker Space 的房东老板指出,这个身份证号是假的,可以在网上查出来的。

我本来不想在技术博客上发这种文字的,但是事到如今我只能吃土过活。离入职还有一段时间,离第一次拿到工资就更加遥不可及了。幸好的是,Hacker Space 的房东老板非常同情我的遭遇,暂时不收我住在那里的房租。我一直在反思,一个天天只知道看动画写代码的人会有这么复杂的事情,与我理想的完全不一样。宜野座伸元说过,智者向历史学习,愚者向经验学习。我看了那么多案例,却不如一次真实的惨痛经历来得刻骨铭心。あたしって、ほんとバカ!

反正我最近肯定是萌不起来了。我只希望能有好心的小伙伴与我合租,或者大佬收留包养。我希望是在中关村附近(公司附近)。我会告诉你我知道的与机器学习有关的一切的。会有人来拯救被 QB 欺骗的愚蠢的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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